近日,由南海規劃與環境研究院牽頭,聯合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,成功中標廣東省《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方案》編制項目(下稱“示范項目”)。
《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“十四五”規劃》中提出,“十四五”時期全省擬建設海洋高端產業集聚示范區、海洋科技創新引領示范區、粵港澳大灣區海洋經濟合作示范區、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等4類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。為高起點謀劃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,示范項目將以加強調查研究、完善制度設計為切入點和突破口,以有效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全過程管理、高效率組織、高質量實施為目標,研究編制地方申報有積極性、組織建設有可操作性、資金管理有安全性、示范帶動效應顯著的《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方案》。示范區的建設對廣東省在“十四五”期間推進全省海洋經濟持續走在全國前列、充分發揮海洋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作用具有重要意義。
多年來,研究院在承擔自然資源部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”項目、主持廣東省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(海洋經濟發展)海洋六大產業專項項目、支持南海三省區“國家‘十三五’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”“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”進行檢查和考核、助力地方申報各類涉海示范區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,持續以“立足南海、創新研究、求實立院”為職責和使命,推動南海三省區、粵港澳大灣區、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、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。
研究院將以示范項目為契機,立足廣東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海洋強省建設新發展階段,完整、準確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,在助力廣東發揮海洋優勢、打造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“廣東樣板”中貢獻智慧和力量。